●同一通用名的藥品在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分別按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被稱為“雙跨”藥品
●在選購非處方藥時遇到無法判斷的情況,建議咨詢醫師
制度:同一種藥品可出現兩個說明書
針對上述微博提問,生產該抗病毒口服液的公司說明稱:“同時生產該品種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包裝產品,主要是考慮一方面采用處方藥來滿足醫院醫生用藥需要,另一方面采用非處方藥來滿足廣大消費者自選用藥的要求。”
那么,為何同一種藥品使用藍色和綠色兩種包裝?該公司表示,根據國家食藥監2006年6月1日施行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第三章第21條:“同一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同一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管理的,兩者的包裝顏色應當明顯區別。”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局有關專家解釋說,雙跨藥品說明書內容之所以有所區別,是因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說明書批準內容不一致所造成的。在醫療機構使用藥品時,醫師應對本科室所用藥物有較專業的了解。而自行選購非處方藥,消費者則可能出現用藥失誤的風險,因此,非處方藥的說明書有必要增加用藥風險的警示。而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其說明書均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內容印制。
出現安全性事件時,跨界藥品說不清
微博網友提問:“萬一服用后出現問題引起糾紛,應以哪個為準?”據報道,此前曾出現一名孕婦由于服用醫生開具的某中成藥而導致流產。該孕婦依據藥品說明書中注明“孕婦忌用”為理由,將醫生告上法庭,而醫生則以另一份說明書并無此說明為由作為反駁。
對此,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局有關專家稱,藥品說明書內容并不是裁定醫療糾紛法律責任的依據,而應被視作指導科學合理用藥的提示。當懷疑醫療機構用藥失誤時,用藥基本原則應以處方藥說明書作為參考。
廣東省婦幼保健院藥學部副主任張琳補充說,“雙跨”品種擁有兩個說明書,身份特殊,作為同種藥物,擁有不同的適應癥、說明書、標簽和包裝,著實給監管部門的工作和患者的辨識帶來一定的困擾。
妊娠期婦女等特殊人群最好咨詢醫師
張琳表示,雙跨藥品使用的范圍、治療的疾病和用藥的療程、劑量等都有所不同。例如之前提到的抗病毒口服液,OTC版的說明書中的適應癥為清熱祛濕,涼血解毒,用于風熱感冒、流感;而在處方藥版的說明書中的適應癥則是清熱祛濕、涼血解毒,用于風熱感冒、溫病發熱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感染疾患。
專家表示,雖然非處方藥質量穩定、療效確切、安全范圍較大、容易判斷適應癥,但現代醫學證明,幾乎所有的藥品都有毒副作用,非處方藥也不例外。而“雙跨”藥品作為一種處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交集的品種,用得適當、合理則可以治病或減輕癥狀,用得不當則會危害健康。患者在選購藥品時應對自己的癥狀做出正確判斷,遇到自己不清楚的,可以向藥店的藥師咨詢。而無法判斷的,特別是妊娠期婦女、嬰幼兒等特殊人群用藥,建議最好到醫院咨詢醫師,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用藥。
小貼士
常見“雙跨”品種還有這些
據報道,目前國內“雙跨”藥物有2300多個品種,其中以中成藥居多。
記者了解到,除了抗病毒口服液,還有以下這些較常見的“雙跨”藥品:抗感解毒顆粒、明通治傷風顆粒、板藍根顆粒(沖劑)、復方大青葉顆粒、復方穿心蓮片、復方感冒靈片、復方感冒靈顆粒、熱炎寧膠囊、速感寧膠囊、清開靈口服液、清開靈膠囊、清開靈滴丸、清開靈顆粒、清熱消炎寧膠囊、清熱解毒顆粒、銀翹傷風膠囊、阿司匹林維C腸溶片、布洛芬膠囊、維生素D滴劑、復合氨基酸膠囊、肺力咳合劑、咳特靈顆粒、四磨湯口服液、安胃止痛散、阿膠口服液等。


